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158.当我发现我在灵里在太阳系之外的星空中旅行(这从状态的变化和看似持续约十个小时的移动明显可知)时,最终听见灵人在某个星球附近说话,后来也被我看到。当我接近他们时,在一番交谈后,他们说,别处的来访者有时到他们这里来,与他们谈论神,却混淆了他们的思维观念。他们还指出这些来访者所来的途径,这使我意识到,他们是来自地球的灵人。当我问他们以哪种方式混淆他们时,他们说,这些灵人声称,人必须相信分为三个位格的神性,尽管他们将这三个位格仍称作一位神。当他们检查这些来访者的思维观念时,他们的观念却显示为一个分离的、而非连续的三位一体。有的视这三位一体为彼此交谈的三个位格;有的视两个位格坐在一起,第三位听从他们,并从他们那里出发。然而,他们将每一个位格都称为一位神。他们怨声载道地说,这些来访者通过想三位、说一位把他们弄糊涂了;而事实上,人当照自己所说的那样去想,照自己所想的那样去说。
与我同在、在世时曾是牧师和传教士的那个灵人此时接受检查,以查看他对一位神和三个位格持有哪种观念;他显示出三位神,但这三位神联结起来形成一位。不过,这三合一却表现为不可见;因为它是神性。当他呈现出这种观念时,给人的感觉是,他在思想父,却未思想主;他对不可见之神的观念无非是对在其初始中的自然界的观念。因此,自然界的至内层就是他的神性,以致他能轻易被引诱承认自然为神。要知道,在来世,任何人对任何事物的观念都活生生地呈现出来;每个人以此方式被检查他在信仰事务上的思维和觉知。对神的观念是每个人思维中的首要观念;该观念若是纯正的,就是将他与神性,进而与天堂联结的手段。
然后,当这些灵人被问及他们对神持什么观念时,他们回答说,他们认为神并非不可见,而是以人的形式显为可见。他们不仅凭内在觉知,还凭祂作为一个人向他们显现而知道这一点。他们补充说,他们若按照某些来访者的观念,真的认为神是不可见的,因而没有形式和品质,根本就无法思想神,因为凡像这样的不可见之物无法落入任何思维观念。听到这里,我蒙允许告诉他们说,他们以人的形式思想神是对的,我们地球来的许多人也持类似观念,尤其在思想主的时候。我又告诉他们说,古人也这样思想,并讲述了我们圣言中有关亚伯拉罕、罗得、基甸、玛挪亚和他妻子的故事,即:他们看见了人形式的神,承认他们所看见的神是宇宙的创造者,并称祂为耶和华;这一点也出自内在觉知。但这种内在觉知现已在基督教界丧失了,只存留在拥有信仰的简单人当中。
3236.因此,亚伯拉罕在此代表属灵层的神性良善方面的主,而他的女人代表与该良善联合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。这从前面关于丈夫和妻子的说明清楚可知,即:丈夫代表良善,妻子代表真理,如前面的亚伯拉罕和撒拉(1468, 1901, 2063, 2065, 2172, 2173, 2198, 2904节),又如前一章的以撒和利百加(3077节)。之所以“丈夫”代表良善,“妻子”代表真理,是因为教会被比作一个婚姻,也就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。丈夫所代表的,是良善,因为良善处于第一位;妻子所代表的,是真理,因为真理处于第二位。这也是为何在圣言中,主被称为“新郎”、“人”(man[vir])和“丈夫”;而教会被称为“新妇”、“女人”和“妻子”。
从刚才(3235节)所提到的那些章节可以看出什么是属灵良善,什么是与该良善联合的属灵真理。一般来说,人里面的属灵良善就是那被称为信之良善的;该良善只是对邻之仁。它若要成为仁爱,就必须来自主赋予属灵人的新意愿。与该良善联合的属灵真理则是那被称为信之真理的,该真理最初只视仁爱为它存在的目的,后来则视仁爱为它存在的源头,或说它的起点。对属灵人来说,它若要成为信之真理,或信,就必须来自主赋予他的新理解力;而这新理解力必须从新的意愿接受自己的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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